員工入職一個月發現懷孕會被辭退嗎?
一、員工入職一個月發現懷孕會被辭退嗎?
員工入職一個月發現懷孕是不會被辭退的。單位和個人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後,職工發現懷孕,單位不得辭退該員工。在勞動相關法規中,懷孕不屬於勞動者必須説明的跟合同有關聯的情況信息。另外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懷孕職工也有享受特殊保護的權利,若單位作出辭退行為或者有其他違規操作的,可將單位告上法庭。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二、國家關於產假的相關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三、女職工懷孕及生育期間的特殊勞動保護
1、享有不被安排從事某些工作的權利。主要指一些有毒、有害及懷孕期女職工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2、享有不被降低工資的權利。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條的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需要指出的是,這裏不能降低的只是基本工資,至於其他與工作情況等掛鈎的工資部分則可以降低,如獎金等。而且,用人單位應作好關於工資構成的規章制度以便作為執行依據。
3、享有不被延長勞動時間的權利。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8條的規定,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4、享有不被辭退的權利。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間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即便用人單位事先與勞動者簽訂的合同中約定“只要懷孕就自動辭職”的協議,該協議也是無效的。
5、享有延期終止勞動合同的權利。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
6、享有請保胎假、產前假、產假等的權利。
員工入職後即與單位有實際的工作關係,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因為女員工剛入職就要辭退是違反勞動法的,並且孕三期的女員工是不可以被要求辭退的,如果強制解除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向單位索要相應的賠償。如果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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