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要工資嗎?
一、沒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要工資嗎?
沒簽訂勞動合同也可以直接向單位要工資的,勞動關係是事實關係,不以簽訂勞動合同為要件,勞動合同只是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一種證據,沒有勞動合同的,可以蒐集並提供帶有公司名稱的工作證、工作服,具有公司印章的能夠體現為公司員工的文件,工資發放記錄,社保繳交記錄,證人證言,錄音錄像等材料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沒簽勞動合同,屬於用人單位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工作未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一)勞動者自動離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二)若用人單位隨意扣除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綜合上面所説的,未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了勞動者,那麼單位就需要支付相應的報酬,如果單位以未簽訂勞動合同而拒絕支付工資,那麼是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但自己也需要多方面的收集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
法律對於解除勞動合同有什麼具體的規定
律師解析:法律對於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具體的規定: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經一方當事人單方面依法行使勞動合同的解除權,雙方的勞動合同也可被解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
-
勞動合同期滿後的補償是什麼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滿後,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違法保密協議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公司和負有保密義務的簽訂保密協議時,是有償簽訂的,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約定支付經濟補償,沒有約定的,按工資的30%支付。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後,勞動者遵守競業限制約定的,有約定按約定支付。沒有約定的,用人單位要按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
-
勞動合同到期該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