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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沒有勞動合同扣工資怎麼辦

一、非全日制用工沒有勞動合同扣工資怎麼辦?

非全日制用工沒有勞動合同扣工資怎麼辦

非全日制用工沒有勞動合同扣工資的,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特徵是如何的?

1、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者的工資形式採用的是以小時為計算單位的計時工資制.

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也必須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定時支付工資,支付工資的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且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2、勞動者在同一用工單位每日或每週累計工作時間短。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一般為每天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這與全日制用工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是不同的。

3、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關係的終止具有隨時性。

非全日制用工中勞動關係終止隨時性是指合同一方在不影響合同履行前提下通知對方即可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三、公司違法扣工資的仲裁流程是什麼?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説明理由。

3、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於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5、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後應當製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總的來説,不管在非全日制用工還是全日制用工關係中,用人單位扣工資都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不過,非全日制用工關係中,用人單位不需要對不籤勞動合同這種行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非全日制用工是可以訂立口頭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