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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關係中沒簽勞動合同主動辭職有補償金嗎

一、非全日制用工關係中沒簽勞動合同主動辭職有補償金嗎?

非全日制用工關係中沒簽勞動合同主動辭職有補償金嗎

非全日制用工關係中沒簽勞動合同主動辭職是沒有補償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全日制用工關係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1、需賠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可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三、全日制用工關係中勞動者可單方離職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總的來説,如果確認是非全日制用工關係,用人單位不籤書面勞動合同並不違法,無論是員工主動辭職還是用人單位主動辭退勞動者,都沒有補償金。全日制用工關係中,建立用工關係滿一個月不籤勞動合同,員工主動辭職後,公司需要支付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