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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籤勞動合同不買社保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一、老闆不籤勞動合同不買社保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老闆不籤勞動合同不買社保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1. 無合同需要給雙倍的工資補償。

2.未繳納社保應該讓企業補繳。具體繳納數目按照工資和國家標準辦理;如果社保局不能補償,折算成現金補償。大約是工資額的40%左右;

3 勞動年限補償;每年1個月;因為公司違約;加倍補償。

如果企業不簽訂合同,他首先要面臨的就是雙倍工資的懲罰。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月起簽訂勞動合同。不簽訂的話,自下月起每月支付雙倍工資。

當然用人單位不可能自覺支付,要有那個自覺性他早就籤勞動合同了。我們可以通過勞動監察大隊維權,索要相應的待遇。

雙倍工資並不是持續很長時間的,只持續11個月。用人單位跟職工建立勞動關係後,一年內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視同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般是指用人單位不能以合同到期為由解除勞動者。如果勞動者表現合格,沒有任何、違規違法問題,用人單位要想解除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所以保障是非常強大的。

二、用人單位沒有交納社保會怎麼樣?

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交納社保的,職工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該提前30天哦。

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職工還可以索要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一般是按照一年一個月的標準進行發放。

另外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有勞動監察部門督促其交納。用人單位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時,還要承擔每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所以不按時簽訂勞動合同,交納社保的懲罰是非常嚴重的。但是職工一定要主動去出擊維權。勞動部門畢竟有監察不到的地方,只要職工提供線索,勞動部門會維護職工的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建議先到當地勞動局諮詢有關仲裁事項;然後決定申請仲裁內容。

勞動者進行合理的維權是很重要的,用人單位也不可無辜地不籤勞動合同和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的勞動者沒有相應的保障。同時勞動者在進行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充分準備好相關材料以及證明,以免浪費時間和減小辦事效率,此時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自身的勞動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