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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勞動合同仲裁輸了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起訴解決。

未籤勞動合同仲裁輸了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相關證據、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或營業執照複印件(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立案後,開庭,然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

勞動者應當蒐集自己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税局打印並蓋章的個税完税證明、用人單位為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確定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以及入職日期,一般仲裁委都會仲裁勞動者的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在勞動仲裁過程中,雖然勞動合同是一種很重要的證據,但並不是沒有勞動合同就無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勞動仲裁過程中,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這是和民事法律訴訟中最大的區別,也就是説用人單位承擔主要的舉證責任,但勞動者仍需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其他基礎證據,如工服、名片等等。

進入單位時一定要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確保自己的利益。勞動仲裁和其他的一些法院的申訴不一樣,後者一般是原告要拿出主要的證據,而前者也就是勞動仲裁,一般是被告單位需要拿出主要的證據,一旦單位不配合,公司還需要去承擔一些不好的後果,因此對於勞動者來説,進行勞動仲裁的成本是比較低的,這也大大維護了勞動者的利益。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其實很多勞動者在工作中有遇到被公司侵權的行為,都會希望能夠為自己維權,但是卻遇到了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導致申請到的勞動仲裁的裁決也輸了,此時我們需要注意的是,贏得我國的勞動仲裁還是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