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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入職2個月沒簽勞動合同違法麼?

員工入職2個月沒簽勞動合同違法麼?

通常而言,單位招聘員工後,在為其辦好入職手續時應該簽署勞動合同。有時候,單位出於某種原因,遲遲不和員工簽署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超過一定期限不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那麼員工入職2個月沒簽勞動合同違法麼?下面小編簡單和大家講一講。

一、員工入職2個月沒簽勞動合同違法麼?

1、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定義務,企業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2 、企業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兩倍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立即向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簽署勞動合同與那些注意事項?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3、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5、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7、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綜上所述,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和員工建立勞動關係後一個月內簽署勞動合同,否則就是違法行為。像員工入職2個月沒簽勞動合同的,單位明顯是違背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這時,單位應該向員工支付兩個月工資補償。作為員工本身,也應該督促單位儘快的簽署勞動合同,並且在籤合同的時候仔細閲讀條款,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