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債權債務 > 個人債務

書寫借條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私人之間的借貸一般不會那麼麻煩的要求寫書面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往往都是選擇簽訂比較簡單的借條。而在具體書寫借條的時候,也有一些事項需要當事人注意,那麼,書寫借條注意的事項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書寫借條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一、書寫借條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為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也是最重要的,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曾有一個真實的案例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後,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為抗辯,最後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採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因此,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瞭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二、借條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要看借條寫的內容,如果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從出借人要求還款之日起算兩年。如果寫明還款時間,則從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兩年。

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根據有關規定,如果是債務糾紛,只要債權人有證據表明在訴訟時效期間內主張過權利,訴訟時效便重新計算,但是訴訟時效最長不超過20年。

書寫借條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借條中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是與當事人利益相關的,稍有不慎就會導致自身利益受到損害。因此在具體書寫借條的時候,當事人一定要注意了。若有必要的話,其實可以委託律師來幫助自己起草書面的借條。

標籤:書寫 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