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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事實勞動關係進行認定

如何對事實勞動關係進行認定

通常情況下事實勞動關係是因為沒有書面的勞動合同,但又存在事實上的用工關係而形成的。對於勞動者來講認定事實勞動關係意義非凡,那麼實踐中究竟該如何對事實勞動關係進行認定呢?請閲讀下面的文字瞭解相關內容。

事實勞動關係是相對於由勞動合同調整的勞動法律關係而言的,是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在建立勞動關係或變更原勞動關係時,沒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籤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雙方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勞動關係的狀態。它既包括有口頭合同的真實存在的事實勞動過程,又包括無口頭合同或無法舉證證明的真實存在的事實勞動過程。

在司法實踐中,應當按如下原則認定事實勞動關係:

(一)主體合法。

勞動力的提供者應當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用人單位應當具備用人資格。否則,這種勞動關係本身就是無效的,應當直接按照我國《勞動法》關於無效勞動關係的規定來處理,有關規範文件也沒有提出事實勞動關係之必要。

(二)勞動行為已經發生。

勞動關係的標的是勞動行為,該行為的存在和終結是形成勞動關係的主要標準。只有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的要求,付出一定的體力和智力,完成了工作內容,才意味着勞動者以向用人單位讓度自己的勞動力使用權,提供了有償勞動,從法律上形成一種勞動關係。否則,既無口頭約定又無實際付出勞動,不可能形成勞動關係。因此,勞動行為發生是判斷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重要標誌之一。

(三)從屬關係已經形成。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生產資料相結合,進行特定的生產工作,將人身自由在一定時空範圍內歸用人單位支配,服從勞動分工和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和監督,並從用人單位處獲得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因而,在一定時期內,勞動者從屬於用人單位,兩者形成一種穩定的管理與被管理關係。這是事實勞動關係的重要構成要件之一。如未形成這種特殊的從屬關係,則不構成事實勞動關係,甚至也不構成勞動關係。身份上的從屬性應當判定為事實勞動關係的主要標準之一。

(四)默認的意思表示。

在勞資雙方之間存在着意思表示合意的要素,這種合意或是通過口頭約定或是通過行為默認而形成,即勞資雙方存在的從屬關係的事實在客觀上等同於雙方當事人間有訂立契約的意思表示,如此才能在理論上保持一貫性並符合現實的情況。

(五)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

在事實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條件和規定的勞動標準,勞動者提供有償勞動,兩者之間存在概括的意思,或提供口頭約定或通過行為默認而形成的,因此,從法律上看,事實勞動關係具備了主體、內容和意思表示三個要素,雙方之間形成了勞動關係,只是未形成書面合同,欠缺法定的形式要件。這也是事實勞動關係區別於勞動法律關係之所在。

本文就事實勞動關係如何認定的問題進行了具體闡述,相信現在大家都能夠知道如何確定事實勞動關係了吧。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幫助勞動者爭取很多的合法權益,所以一定要引起大家的注意。如果您在事實勞動關係方面還存在着其他問題的,建議您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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