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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的勞動關係轉移如何處理?

員工的勞動關係轉移如何處理?

在單位有了勞動關係後安心上班的員工可能會在出現了某些情況後需要將其勞動關係轉移到別的單位或者其他地區去,此時勞動關係就需要也通過轉移的形式來完成交接,其流程的複雜性也讓很多員工不能清晰的明白其過程。那麼,員工的勞動關係轉移如何處理?

員工的勞動關係轉移如何處理?

一、關於勞動人事關係轉移。

1、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把解除證明拿到,調檔用。

2、新單位出調檔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寫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轉移人事檔案或户口,寫清楚轉移地址。如果單位沒有人事代理權,需要去單位依託的人事局把接收函蓋章子,需要攜帶單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還需要介紹信。

3、如果單位有人事代理權的話帶調檔函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可以去老單位提檔了。

4、回來存檔。

二、關於社會養老保險轉移。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按照以下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説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三、關於醫療保險的轉移。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入;

②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並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參保人員原在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③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後,核對信息並通過系統生成《參保憑證》,並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

④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憑證》第一、三聯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有個人賬户的,辦理個人賬户餘額劃轉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其基本醫療保險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攜帶資料

a.職工本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參保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區(市)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憑證》;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打印參保憑證。憑證第一聯由經辦機構妥善保管,第三聯交給參保人員。有個人賬户的,個人賬户餘額按我市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

c.參保人員攜帶《參保憑證》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參保規定的,生成並向我市的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d.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發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後,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並將《參保憑證》第一聯和《信息表》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新就業地參保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e.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憑證》第一聯和《信息表》後辦理接續手續。

如果勞動關係的轉移的時間長,中間出現斷檔的,必須補繳有關費用。

總之,員工或者單位一方有轉移勞動關係的需要都需要依據上述的三種情形去辦理手續,如果沒有完整辦理相關的手續就可能會直接影響到員工的下一段勞動關係以及應該享受的待遇。

標籤:勞動 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