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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轉移到子公司該如何處理?

勞動關係轉移到子公司該如何處理?

當一個公司業務越做越大,發展地越來越好,其經營的業務擴展到全國各地,為了更加方便地開展業務,一般會設立下屬機構,如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等形式。如果設立了子公司,那麼公司綜合考慮到各方面的原因,會對母公司的人員進行調動,把母公司的人調到子公司任職,那麼勞動關係轉移到子公司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該如何處理?

一、勞動關係轉移到子公司的處理方式

子公司屬於獨立法人,有兩種方案:

1、原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工齡清零後,再入職子公司;

2、與母公司辦理解除勞動關係手續,與子公司簽訂新的勞動關係開始時間即為原公司的勞動開始時間,或者在新簽訂的合同中,明確註明把原公司的工齡合併計算為子公司的工齡等具體條款,以免被公司忽悠。 若員工不願意到新公司,則原公司可和員工協商解約,支付經濟補償金。

員工在集團公司下屬不同法人之間調轉的,如果都是通過勞動合同的方式,即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合同,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在兩個單位的工作年限是不連續計算的;如果在原單位的勞動關係沒有終止,而是通過集團調動的方式,由一個單位到另一個單位工作的,那麼工作年限需要連續計算。

二、轉移到子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不同法人之間員工的調動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取決於雙方的協商,以及不同法人之間關係的協調。

1、若員工同意調動,且調入單位願意承繼原單位的工作年限,那麼就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直接在新合同中約定工作年限連續計算就可以;

2、若新單位不願意承繼原單位的工作年限,那麼需要根據勞動合同支付終止或解除經濟補償金,然後再新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三、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因此,如果勞動關係轉移到子公司,那麼母公司支付了經濟補償金,在子公司的話就不計算勞動者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果母公司沒有支付經濟補償金,那麼其勞動合同就要計算勞動者在母公司的工作年限。如果有出現這種從母公司調動到子公司任職的情況,可參考小編整理的兩種解決方案來處理。

標籤:子公司 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