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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證言就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嗎?

證人證言就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其他勞動者提供的證人證言可以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以下憑證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用記錄;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考勤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