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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編有編制能隨時辭職嗎

事業編有編制能隨時辭職嗎

一、事業編有編制能隨時辭職嗎?

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辭職按照《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首先是在編職工向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辭職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收到辭職書面申請後,一般應在三個月內,給予書面批覆,對批覆同意的發給辭職者本人辭職證明書。

事業單位在編職工與所在單位訂有聘用合同的人員,其辭職按照聘用合同的有關規定辦理。辭職經批覆同意後,辭職其本人協助用人單位辦理檔案託管、社保等相應的人事手續。

二、事業編實施範圍

1. 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事業單位,包括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部分由財政支持以及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都要按照規定實施崗位設置管理。

2. 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都要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崗位設置管理中涉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權限的有關規定執行。

3. 使用事業編制的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納入崗位設置管理。

三、事業編崗位類別

根據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職責任務、工作性質和人員結構特點等因素,綜合確定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以下簡稱三類崗位)總量的結構比例。

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結構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控制標準如下:

(1)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專業技術崗位佔主體,一般不低於單位崗位總量的70%。

(2)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管理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3)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應保證工勤技能崗位佔主體,一般應占單位崗位總量的一半以上。

(4)事業單位主體崗位之外的其他兩類崗位,應該保持相對合理的結構比例。

(5)鼓勵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逐步擴大社會化服務的覆蓋面。已經實現社會化服務的一般性勞務工作,不再設置相應的工勤技能崗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按照本實施意見和行業指導意見,制定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結構比例的具體控制標準。

在《勞動法》中也是明確的規定了在雙方確定了勞動關係後都是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那麼在合同中會寫明工作的具體期限以及工作的具體內容等信息,無論是公務員、事業編還是普通的企業員工都是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只不過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會有所區別。

標籤:辭職 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