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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編教師可以隨時辭職嗎?

在編教師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在編教師可以隨時辭職嗎?

可以辭職。在編教師遞交檔案時,一般要和學校籤合同,規定三年也可能,五年也可能,長期無限期合同也有可能的,具體看你和單位的合同,沒有規定的服務期 。若是還在合同期內,辭職需要交違約金。

辭職了,編制當然就沒有了,如果是辭職或者單位辭退那編制和待遇肯定就沒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擴展資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據調查,公辦學校在編教師辭職逐年增多,主要有三個原因:一是教師職業辛苦,身累心更累,年輕人吃不消不願意做;二是教師收入偏低,骨幹教師紛紛出走另覓高薪工作;三是“編制”的巨大誘惑正在消失。由於教育牽扯着方方面面,教育問題常常不是教育內部所能解決,如何留住好教師,可謂任重而道遠。

由於在編教師是享受國家準公務員待遇。所以一旦辭職之後,教師不可享受準公務員待遇。如果在編教師只是不想在學校工作,想換一個學校工作的話。可以通過向學校人事部門申請相關調令。調到其他學校進行工作,並不需要進行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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