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隨時可以辭職嗎?
一、勞務派遣隨時可以辭職嗎?
不可以的,一般勞務工按合同的辭職流程辦理完離職手續,再離開公司。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正常的情況下派遣工是不能隨時辭職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具體情形以下: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勞務派遣公司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勞務公司沒有依法為勞務派遣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勞務派遣工辭職的程序是什麼?
1、勞務工的辭職主體派遣公司,派遣員工應該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派遣公司辭職。
2、派遣公司應當及時通知用工單位,到了三十天期限後辦理派遣員工工作交接手續。
3、離職時由派遣單位結清勞務派遣工工資及相關費用、出具終止合同證明。
三、勞動派遣工和誰建立勞動關係?
實行勞務派遣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係,沒有聘用合同關係。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係,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係,再由該人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
綜上所述,現在很多行業都存在勞務派遣的情況,作為被派遣的員工,應當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能隨時辭職。即便有辭職的想法,也應當提前三十天先告訴派遣單位,按照程序辦理。辭職後,勞務派遣單位負責結算工資,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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