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勞務派遣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勞務派遣試用期可以隨時辭職嗎?

勞務派遣試用期不可以隨時辭職。

1、勞動派遣工的辭職向派遣公司提出,試用期的人員提前三天通知勞務公司。

2、勞務公司應當及時通知用工企業,辦理派遣職工辦理辭職手續後,繼續工作。

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派遣工不用提前通知的情形

正常的情況下派遣工是不能隨時辭職的,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具體情形以下: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勞務派遣公司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勞務公司沒有依法為勞務派遣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期間如果發生特殊情況,勞動者是可以隨時辭職的,無需提前告知用人單位。但如果因為勞動者個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巨大損失的或者嚴重違法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勞動者且不支付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