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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是童工,僱傭童工怎麼處理?

怎麼是童工,僱傭童工怎麼處理?

兒童是祖國的花朵,然而未成年人打工的事件卻屢見不鮮。有迫於家庭情況不得不打工的,也有不想上學自願去的。可歸根究底,作為兒童,打工是否對於他們來説過於早了些。用人單位到底是抱着什麼心態來怎麼是錄用這些可憐的青少年的?童工是如何界定的?到底怎麼是童工?就由小編為大家揭曉吧。

一、怎麼是童工

【童工法定年齡】:《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二條規定,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屬於童工。

【童工的定義】:《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

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允許從事的無損於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輔助性勞動,不屬於童工範疇。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週歲的文藝工作者、運動員和藝徒時,須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文藝工作者、運動員、藝徒概念的界定,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主管部門作出具體規定。

二、僱傭童工的相關法律條規

1、《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招收未滿16週歲的人。”

2、第九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3、《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條規定“對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立即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費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承擔。”

4、《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十一條規定“違反規定使用童工的單位或個人,對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傷殘的童工應當負責治療,並承擔治療期間的全部治療和生活費用。”

家裏條件貧困的青少年,符合以上條件,實在是隻能當童工來賺錢,國家也是有保護兒童法來維護只屬於兒童的權益的。可是,作為兒童被剝奪了天真的資格,對他將來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就未可知了。真的希望全天下的青少年有着本屬於自己的童年的美好回憶。

標籤:僱傭 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