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關係

飯店僱傭童工怎麼處罰?

飯店僱傭童工怎麼處罰?

一、飯店僱傭童工怎麼處罰

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個人,罰款標準如下:

(一)使用童工從事營利性生產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從事家庭服務性勞動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罰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允許少年、兒童做童工,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罰款300~600元。

(四)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600~1200元。

違反《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單位,罰款標準如下:

(一)對單位使用童工的,根據國務院《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具體罰款標準。

(二)職業介紹機構以及其他單位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介紹職業的,每介紹一名童工,罰款1500~3000元。

(三)為未滿十六週歲的少年、兒童做童工出具假證明的,罰款1500~3000元。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在原罰款標準基礎上再加重罰款三倍:

(一)數次(兩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長期(三個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數次介紹或者一次介紹多名童工的;

(四)數次為童工出具假證明的。

二、可以用童工的企業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禁止企業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況下如文藝、體育單位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監護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用人單位應當保障被招用的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確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文藝、體育單位招用不滿16週歲的專業文藝工作者、運動員的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文化、體育行政部門制定。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確需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須報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其它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學徒工,無論學徒工是否獲得經濟收入,均應視為違反法行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國家關於禁止使用童工的有關法律規定,責令其改正,並給予行政處罰

對於童工和未成年工,我國是以年齡作為劃分界限的,雖然他們都是屬於未成年人,但實際法律對童工與未成年工的態度不同。法律上禁止單位招錄童工,除非屬於特殊情況。而要是屬於未成年工,也就是年齡在16-18週歲的,此時是允許用人單位招錄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