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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拖欠工資怎麼起訴?

在有書面欠條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

如果拖欠工資怎麼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只有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才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1、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明確寫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簽訂以後,用人單位必須遵守合同約定,不能出現拖欠或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2、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難免會遇到用人單位以種種理由來違規操作暗地裏做出拖欠勞動者工資或應得獎金的行為。

3、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中《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中有提到類似的問題,意思大概為如果勞動者拿着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去向法院起訴的話,其中不牽涉到其他矛盾關係的話,那麼就會被法院視作為拖欠工資,會按照普通的民事糾紛案件來受理。

所以對於拖欠工資的案件,勞動者首先應該進行協商,如果協商未果那麼應該以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勞動者的權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拖欠工資的行為是很容易勞動者的利益受到損失,一般只要存在拖欠的行為,那麼就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滿意的,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標籤:拖欠工資 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