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建築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辦?
一、如果建築公司拖欠員工工資怎麼辦
1、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基本資料.然後去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拖欠工資的法律後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風險影響: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二、拖欠工資經濟補償金是多少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三、建築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的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單位不得拖欠員工工資,如有拖欠工資員工有權辭職,並且還規定了拖欠工資不但要將原本的工資全部支付,還要再支付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對於拒不支付的單位,員工有權進行勞動仲裁或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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