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勞動者計件合同有加班費嗎

一、勞動者計件合同有加班費嗎

勞動者計件合同有加班費嗎

不需要

是按照工人生產的合格品的數量(或作業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來計算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它不是直接用勞動時間來計量,而是用一定時間內的勞動成果——產品數量或作業量來計算,因此,它是間接用勞動時間來計算的,是計時工資的轉化形式。

能夠準確地反映出職工實際付出的勞動量,有利於調動職工勞動積極性,提高勞動生產效率。為了明確個人經濟責任,便於考核職工個人經濟效果,可以實行個人計件工資制。

二、擴展資料:

在實際生產經營中,要實行計件工資制,企業生產需具備相應的客觀條件,如需要有明確的方法以計量產品的數量,需要有明確的標準以確認產品的質量,並需制定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和相應的統計制度等。

計件工資的顯著特點是將勞動報酬與勞動成果最直接、最緊密地聯繫 在一起,能夠直接、準確地反映出勞動者實際付出的勞動量,使不同勞動者之間以及同一勞動者在不同時間上的勞動差別在勞動報酬上得到合理反映。因此,計件工資能夠更好地體現按勞分配原則。

計件工資制是貫徹按勞分配原則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按照勞動者生產的合格品數量和企業規定的計件單價來計算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作了明確規定,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因此,實行計件工作制的勞動者要求支付加班工資,須滿足以下條件:第一,制度工作時間應當完成計件定額。第二,制度工作時間外加點完成的工作量按照計件單價的150%,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按照200%、300%的單價支付加班工資。

相關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進行這類計件工作時,雙方應協商好這類件數的相關工資。按照這類計件的實際數量進行支付這類工資。如產生糾紛時,應按照相關的勞動合同,到勞動管理部門進行辦理這類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