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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1高温費有什麼新規定

天津2021高温費有什麼新規定

在炎炎的夏日,吹着空調,吃着西瓜是最享受的事情了。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頂着大太陽,在高温條件仍然堅持工作。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證他們的健康,規定了高温補貼這一項政策。例如,天津2017高温費也有了一些新的規定。大家跟隨小編的腳步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什麼是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隨着三伏天的到來,一年中最熱的日子來了!勞動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個想到是高温津貼。《工人日報》記者近日梳理髮現,除了高温津貼,在高温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們可享受的福利還有很多——飲料、體檢、藥品、輪休等,還有針對不同人羣的一些規定,確保勞動者的權益。

2017年6月12日,進入6月不少地區迎來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記者注意到,目前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明確了津貼發放標準。

二、高温天氣下,用人單位在安排工作時應該注意什麼?對工作時間有什麼要求?

用人單位在高温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具體工作時間應嚴格按照《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執行:

1、日最高氣温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2、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户外露天工作;

3、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三、天津高温費有什麼新規定

1、防暑降温費的月標準,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確定。2016年度天津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防暑降温費的月標準約為158元,四個月合計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同時,當氣温超過35攝氏度,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或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的户外勞動者,按照本市《關於試行企業高温津貼制度的通知》要求,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按天發放高温津貼。具體每天的發放標準為: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職工月平均工作天數21.75天,再乘以12%,以此推算2017年標準為29元。高温津貼不計入最低工資,不能代替防暑降温費,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不得以實物代替。

發放方式為按日計算、按月發放,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2、符合享受高温津貼的人員可以同時享受高温津貼和防暑降温費:在高温天氣期間(高温天氣是指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在35°C以上,含35°C的天氣),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C以下(不含33°C)的,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温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從上文中我們可以看出,天津高温費有了一些新的規定,那就是——高温費的月標準提升為158元。在四個月總計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從這項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國家和企業對於勞動者的關懷。在這裏小編提醒大家,享受高温津貼的人員也可以同時享受防暑降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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