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高温補貼

天津2021高温津貼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在現代社會,中國很多政策都是對於普通的公民所開放的這些政策對於公民來説,它是一項福利,比如説廣大的勞動者,他們在高温條件下依舊需要工作是十分辛苦的,這個時候就有高温補貼的發放。那麼天津高温津貼標準是怎樣規定的?下面為大家介紹。

天津2021高温津貼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一、發放標準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都能領到防暑降温費。按規定,每年防暑降温費的發放時間為6、7、8、9月,共4個月。防暑降温費的月標準,是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確定。2016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265元,以此推算,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防暑降温費的月標準約為158元,四個月合計約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二、計算方法

高温津貼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發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日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捨五入保留到元。 高温津貼日標準計算示例:5265÷21.75×12%=29元(僅供參考,以政府最終公佈數據為準) 【注】發放方式為按日計算、按月發放,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給職工,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

相關規定

針對户外勞動者,天津市2013年發佈的《關於試行企業高温津貼制度的通知》明確,要求當氣温超過35℃,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或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温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按天發放高温津貼。具體每天的發放標準為:上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職工月平均工作天數21.75天,再乘以12%。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主任科員鍾健表示,高温津貼與防暑降温費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時,法律規定高温津貼必須以貨幣的形式發放給職工。

三、高温補貼主要問題

高温補貼針對高温作業人羣

上海、北京、深圳等地早年均已出台類似規定,但這些規定在具體的實施層面上,還相當缺乏權威性、可操作性。

一是這些規定往往由一個地方的某個部門出台,缺乏權威,勞動保護主體部門不明確,在監督、行政執法、糾紛處理等問題的處理上,容易在各部門的“怠慢”中擱淺;

二是規定本身在一些關鍵問題上模稜兩可,難以有效實施,例如何為高温作業?休息時工資、津貼如何?等等;

三是關懷的力度不夠,顯得不足為道,例如陝西一日給工人補償1.2元,恐怕還不夠買一瓶農夫山泉的。 多數企業至今落實不到位,八成人難足額拿到高温津貼。持續的酷暑高温下,高温津貼卻得不到落實,向有關部門投訴,卻因為工作難找不敢惹惱單位而放棄維權。“高温補貼執行難因缺乏法律約束,企業多掏錢無疑增加了成本支出。”湖北省勞保廳相關工作人員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高温津貼執行不到位或不執行的主要原因之一。全國許多城市針對高温天氣也曾發佈過緊急“通知”或“規定”,但是“通知”、“規定”畢竟不能替代法律,執行起來並不盡如人意。

首先,天津是他的高温津貼的發放時間,包括四個月。只要在這四個月當中符合發放的條件都是可以發放的,而且每個勞動者發放的標準是一個月基本上有160元左右。除此之外還給大家介紹了高温補貼發放的主要問題。

標籤:津貼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