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資福利

廣東省因疫情延遲復工工資怎麼樣發

根據北京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1月23日《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應當妥善安置因疫情被隔離人員和未及時返京復工人員,對於因疫情未及時返京復工的職工,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年休假,其中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京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所屬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支付。

廣東省因疫情延遲復工工資怎麼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