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生效後單位的救濟途徑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傷認定救濟定義的途徑有哪些
工傷鑑定救濟定義的途徑主要有:
行政複議:
1.申請人:
①用人單位;
②受傷職工或直系親屬;
③工會組織。
2.被申請人: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行政部門。
3.行政複議機關:
①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行政部門的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
②作出工傷認定的勞動行政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
4.申請複議的期限:
①不予受理的:收到不予受理決定之日起60日內。
②對工認定結論不服的:收到工傷認定結論之日起60日內。
③逾期不作工傷認定的:期滿後60日內。
5.複議申請提交的材料:
①複議申請書。
②工傷認定機構做出的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書或工傷認定決定書。
③申請工傷認定時提交的其他有關材料。
6.行政複議的受理——收材料之日起5日內。
7.行政複議的審理與決定——受理之日起60日內。
行政訴訟:
1、受理的三種情況:
① 對勞動部門的不予受理決定不服。
②勞動部門的工傷認結論不服。
③ 對行政複議不服。
④複議機關逾期不作複議決定的。
2、起訴期限:
直接起訴為收到不予受理或工傷認結論之日起3個月內;經複議的為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如何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有關問題的答覆》中明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等四種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未經過行政複議,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較舊《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增加了一項“(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應當適用國務院於2010年12月20日頒佈的修改後的《工傷保險條例》。因此,行政複議不再是工傷認定結論的前置程序,當事人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對工傷認定結論選擇行政複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員工提起的工傷認定所能夠得到的結論並不一定絕對就是能夠為員工維護權利的,少部分員工會認為結論不滿意而想要獲得更多的救濟,此時可以找機構所在的行政機構提起復議或者根據其侵害權利的事實準備好證據後直接起訴。
-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江蘇工傷認定辦法的內容是什麼?
在當代社會,存在着工傷認定這個名詞,工傷認定簡單點來説,就是將在工作期間遇到的傷害在專業的醫療機構進行認定,由此來確定賠償的程度。由於每個地方的實際情況都不一樣,所以各地都有自己的工傷認定辦法,那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江蘇工傷認定辦法的內容是什麼?接下來...
-
根據相關規定工傷認定需要多少錢?
一、根據相關規定工傷認定需要多少錢?收費標準:1、自治區鑑定每人每次300元2、地、市級鑑定每人每次250元3、縣(市)級鑑定每人每次200元二、工傷賠償項目:(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
-
工傷認定後伸仲裁要多少錢
我國對於勞動者者權益是充分保護的,針對一些勞動爭議,有專門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來進行調解。當人們不小心發生工傷之後,如果勞動關係不清,便可申請勞動仲裁。經過工傷認定之後,對於賠償事項處理不好產生糾紛,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那麼,作為勞動者最關心的問題便是,工傷認...
-
工傷認定中,單位不承認怎麼辦
一、工傷認定中單位不承認怎麼辦即使用人單位不承認是工傷,不願意向社會保障局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此時受傷的職工或其家屬也是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只不過要注意申請工傷認定期限,最好不要超過規定的期限申請進行認定。員工受傷:1、由公司在事故傷害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