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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單位不出醫藥費怎麼辦

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單位不出醫藥費怎麼辦

一、交通事故工傷認定後單位不出醫藥費怎麼辦

可以要求單位墊付。《工傷保險條例》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衞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工人因工作遭到意外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人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組織就醫,情況緊急時能夠先到就近的醫療組織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花費符合工傷保險診療事項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準則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事項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準則,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限定。工人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貼準則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貼費;經醫療組織出具證明,報經辦組織認可,工傷工人到兼顧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花費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工人因公出差準則報銷。如果你單位給你依法投交了勞動保險,相關醫藥費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否則單位應當承受。你要求評殘但是單位拒卻説已經過了時間,該説法是錯誤的,你能夠依法申請評殘。

僅就醫療費而言,如果對方賠償了你,那麼一般來説他是會拿走你的醫療費發票,換句話説,如果你能向社保部門提供醫療費的原始發票,就可以證明對方是沒有賠償你醫療費的。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要求社保部門支付你醫療費用。《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可要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法律規定:《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四條 個人由於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傷病被認定為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個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和有關材料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並告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情況。

綜上所述,在交通事故的情況下,有必要首先補償交通事故的醫療費用,而不是單位。該單位僅承擔未得到補償的交通事故部分。工傷的識別有一定的時間。單位申請只能是一個月,個人只能是一年。如果該單位未給您批准,請前往當地勞動部門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