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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加班期間死亡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一、勞動法加班期間死亡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勞動法加班期間死亡可以認定為工傷嗎?

加班死亡的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反之,如果突發疾病沒有死亡或者在經搶救在48小時內沒有死亡的,即便這個疾病是在工作時突發的,也不屬於工傷。祥雲廠的這個員工是在廠里加班時突發的疾病,而且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符合工傷認定的工作崗位要求;雖然加班時間不是廠裏規定的正常時間,加班時間也屬於工作時間,故也符合工傷認定的時間要求。祥雲廠已經為這個員工繳納了工傷保險,應該在事發後一個月內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是勞動局或者人社局的工傷科)申報工傷(工亡)認定,再申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申請認定工傷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書》;

2.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初次治療工傷的診斷書和職業病診斷證明;

3.企業的工傷報告,屬於統計範圍的因工傷亡事故,提交安全監察部門的結案批覆;

4.工傷職工的身份證明及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1)屬於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責任裁決書或相關的處理證明;

(2)屬於因工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書;

(3)屬於因工作緊張突發疾病的,提交企業出具的工作緊張的證明材料。

(4)屬於因工因戰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軍人證》及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5)屬於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國和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應有企業或者縣級政府民政部門、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6)其他特殊情況,提交認定工傷所需的證明材料。

6.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企業勞動(人事)部門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企業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填寫《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免去提交第3項證明材料。  

親屬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工傷職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

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企業工會介紹信、辦理人身份證明

綜合上面所説的,加班期間死亡的那麼就是意味着在工作時間而發生的意外,對於此行為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得到工傷部門的認可,從而得到相應的待遇,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先認定,只有認定出來的結果是屬於工傷的,那麼才可以申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