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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温補貼發放政策是什麼

炎熱的三伏天,辛苦的勞動者依然工作在自己的崗位,對於這些需要得到尊敬的勞動者,國家也下發了相關的補貼政策。但因地區的差異,每個地方的經濟不一樣,當地政府的補貼發放政策也不相同。那麼湖北高温補貼發放政策又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小編帶你一起去了解一下。

湖北高温補貼發放政策是什麼

湖北高温補貼發放政策的標準如下:

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那麼想要領取湖北省高温補貼有什麼要求呢?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需要提醒的是,湖北省高温補貼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衝抵。遇到這種情況,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市人社局相關人士説,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温費則以企業的規章制度為準。

高温補貼時間

高温補貼發放時間為6月到9月,共4個月。

高温津貼未按規定發放將被嚴處

在漢陽區人社局對“4S店安保員舉報沒有高温津貼”的留言回覆中稱,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室內工作場所温度33℃(不含33℃)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發放高温津貼,每月隨工資一起發放。保安工作時,崗亭有空調、遮陽傘,以温度確定,按月支付高温津貼。區勞動監察大隊已向這位安保員所在的寧泰物業公司負責人宣傳了湖北省高温津貼發放政策,並督促公司嚴格執行。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稱,根據2013年省人社廳等7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調整高温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我省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2元,執行時間為6月至9月共四個月,武漢市執行的是省裏《通知》文件。

按規定,防暑降温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高温津貼屬於勞動報酬(工資)的組成部分,該發而不發屬違法行為。省人社廳勞動關係處工作人員明確指出:“高温津貼是國家規定的津補貼項目,不是單位福利。高温津貼是勞動者在特定環境工作的權益保障制度設計,各單位可對照文件的有關情形進行發放。”

記者從市人社局瞭解到,高温津貼也並非“天天有、人人有”。只有法定4個月中滿足“35℃以上高温”的日子,且工作地點為“室外、露天、及不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的職工,才能拿到高温津貼。

對於外賣騎士和快遞派送員、滴滴司機等新興行業的工作人員是否能拿高温津貼,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解釋,除了傳統行業的建築工人、露天作業環衞工人等,按照《通知》規定,外賣騎士和快遞派送員主要從事的是室外工作,已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用工合同的這類人員按照政策也可領取高温津貼,滴滴司機、空調車司機這類勞動者,由於具備條件將工作場所温度降到33℃以下,因此不屬於領取高温津貼勞動者範疇。

此外,為保障高温天氣勞動者合法權益,市勞動監察部門已從7月3日起在全市集中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各類在建工程項目,加工製造、餐飲服務等勞動密集型企業以及勞務派遣等用人單位高温津貼發放情況,未按規定發放則將被嚴處。

對於羣眾舉報和在日常巡視檢查中發現未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的用人單位,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責令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發放;逾期不整改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對於情節嚴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案件給予公開曝光。

拿不到高温津貼如何維權

如果職工對高温津貼發放有異議,“員工到人事勞動仲裁調解部門申訴時,可要求用人單位舉證‘已發放’,這樣可省去勞動者自證的麻煩”,省人社廳調解仲裁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建議。

高温津貼投訴諮詢渠道:12333或者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85755113,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對舉報者,勞動監察部門嚴格按照規定予以保密。

高温天氣中的勞動者們如果還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和慰問,國家的經濟發展就會受到影響。那麼在作為中部發展快速的湖北省,湖北高温補貼發放政策應該是考慮的很周到的。如果勞動者的權益受到損失,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