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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的高温補貼室內有嗎?

一、法律規定的高温補貼室內有嗎?

法律規定的高温補貼室內有嗎?

法律規定的室內工作,只要符合高温補貼領取條件,也有高温補貼,但在辦公室上班,室內低於33℃就沒補貼了。

室內工作場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補貼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如果是在寫字樓上班的白領,大多數時間在辦公室,有空調一直吹着,還能拿到高温補貼嗎?答案是不能!市人力資源勞動局勞動關係處負責人説,即使室外高達37℃,而你所在辦公室的室內温度為26℃,就不能獲得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怎麼發?

高温津貼發放目前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月發放,另一種是按日計算髮放。北京、上海、山東、浙江等省市均為在規定的發放月份中按月發放;湖北、海南等省份則是根據氣温超過35℃的天數,按日計算髮放。此外,廣東、福建等省份既確定了按月發放標準,同時又折算出按日核算的津貼標準,供用人單位自由選擇。如福建省發放高温津貼的規定中,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

在規定可發放高温津貼的月份中,多數省份確定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間,只有海南省明確在4月至10月之間,均可發放高温津貼。

什麼樣的天氣算高温天氣?

根據四部委聯合頒佈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都算高温天氣。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而且,防暑降温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與此同時,該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5小時,並在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綜上所述,並不是所有的勞動者都可以在高温的夏天拿到補貼費用的,因為有的室內工作者平時都會有空調或者其他降温的措施來保證工作環境的,只有那些在室內温度也非常之高而隨時都可能造成疾病的情況才是符合國家規定的高温補貼的發放要求的。

標籤:法律 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