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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補貼浙江的政策規定是什麼?

太熱的天氣對於長期處於工作狀態的勞動者來説無疑就是對身體的直接傷害,所以浙江省的政府為了遵從國家保護勞動者的政策而制定了相關的規定要求單位給這些勞動者補貼用來購買防暑的用品,下面一起來看看高温補貼浙江的政策規定是什麼?

高温補貼浙江的政策規定是什麼?

一、高温補貼浙江的政策規定是什麼?

浙江省尚未出台新的政策文件。參照以下頒佈的標準執行。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浙江省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温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温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即高温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綜上所述,浙江省的工人或者其他工作者在高温的氣候下長期工作並且覺得權益沒有得到單位的保護和補償,都可以參照上面的規定向單位請求補償或者直接找相關的部門進行訴訟或者仲裁。

標籤:政策 補貼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