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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温費發放標準2022是什麼

蘇州高温費發放標準2022是什麼

一、蘇州高温費發放標準是什麼

江蘇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温費,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費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衝抵。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温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發放對象:簽訂勞動合同的在職員工、實習生、勞務派遣員工。

發放標準:

1、車間主任及助理(不含)以下一線員工、室外保潔員、保安、廚師高温作業人員(室外或室內高温現場),200元/月/人

2、車間主任及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員、內操、行政職能人員、室內保潔、駕駛員、食堂工作人員非高温作業人員(室內非高温現場),130元/月/人

高温津貼發放時間:2017年6月至9月,共4個月。在此期間離職、請事假、曠工或負工傷的員工,按實際出勤天數折算。以在崗有,離崗無為原則。

發放形式:以防暑降温為目的,原則上以實物形式發放,具體發放形式以綜合管理部通知為準。

二、最新高温補助的規定

衞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温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温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温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温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

4、高温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温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温津貼的範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温度達33℃以上的人羣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説,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温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温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貼。而高温天氣下,工作場所温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 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税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税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温費等都要併入個人應納税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高温加班津貼怎麼算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津貼。在國家和廣西沒有明確規定之前,高温季節加班可暫不將這部分津貼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但必須按照加班時間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貼。

同時,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温津貼。由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業,因此其高温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屬於工傷,經認定後,應享受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支付費用。

顯而易見,蘇州高温費的發放標準依據的是江蘇省的規定。江蘇省針對不同類型的勞動者,制定了不同等級的高温費發放標準。這些發放標準並不是一個強制性規定,只是做出了一個最低限制性標準。想了解自己所處單位的高温費標準,還需要諮詢自己的單位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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