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繼承與代位繼承這兩者有什麼區別
轉繼承和代位繼承都是因繼承人死亡無權行使繼承權而發生的,由繼承人的繼承人行使被繼承人的財產繼承,但二者之間存在明顯的區別。
第一,繼承人死亡的時間不同。代位繼承是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與被繼承人同時死亡;轉繼承是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在繼承活動開始之後,遺產處理之前死亡。
第二,繼承的內容不同。代位繼承是繼承人的子女直接參與對被繼承人遺產的分割,與其他有繼承權的人共同參與繼承活動;轉繼承的繼承只能對其法定繼承人應繼承的遺產進行分割,不能與被繼承人的其他合法繼承人共同分割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三,性質不同:轉繼承是對第一次繼承基礎上的再次繼承;代位繼承是直接由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四,繼承人的範圍不同。代位繼承只能發生與被繼承人有直系血親或擬製血親的子女範圍內,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且不受輩份限制,均可成為代位繼承人;轉繼承人卻不僅限於有直系血親或擬製血親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範圍內,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繼承權。
第五,法定事由不同。轉繼承即可以是法定繼承,也可是在遺囑繼承;代位繼承只發生在法定繼承中。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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