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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的高温補貼政策包括什麼內容?

時間:2023-12-11 06:44:52瀏覽:2027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廣州的高温補貼政策包括的內容有:高温補貼發放的標準、發放的對象以及用人單位的責任承擔等。如果是需發放高温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廣州的高温補貼政策包括什麼內容?

廣東省針對津貼發放額度做出明確規定,符合高温津貼發放條件的用人單位需發放150元/月的高温津貼,對於不正常出勤等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人員,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6.9元。

1、廣州高温津貼發放標準

廣東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

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2、高温崗位定義:

(一)特高温崗位:工作環境温度高於37℃及以上。

(二)高温崗位:工作環境温度高於33℃及以上。

3、補貼標準和發放要求:

(一)特高温補貼:標準為10元/人/出勤日。

(二)高温補貼:標準為7元/人/出勤日。

(三)高温崗位作業時間超過日出勤時間的50%以上。

(四)補貼金額在員工月度工資中體現。

4、高温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温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温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温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温飲料充當高温補貼。高温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

6、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温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日常生活中,如果是在廣州工作的,需要注意的是,廣州市高温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發放時間為每年六月到十月。與其他地區相比,這個標準還是比較低的,加之廣州夏季長氣温高,有必要提高此補貼金額。同時,我們可以知道,勞動者如果沒有收到高温補貼,是可以投訴用人單位的。

標籤:政策 補貼 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