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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有哪些?

國家推出高温補貼政策的目的在於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以及身體健康。高温補貼是國家強制要求企業發放給勞動者的,不過,實踐中有些企業並不發放高温補貼,這是由於該企業員工並不符合高温補貼的領取條件。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有哪些?以下文章可以回答您的問題,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有哪些?

一、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條件有哪些?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裏面若温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温補貼。

如果職工和用人單位對是否應發放高温補貼存爭議,則可申請勞動仲裁,同時“誰主張誰舉證”。

二、江蘇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根據江蘇省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夏季高温津貼。對於室內工作人員的高温津貼,江蘇則將發放權下放給企業自主決定。

今年,江蘇的高温費暫不調整,標準依舊執行2011年的規定,即每人每月200元。從6月起發放,連發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但是最遲10月底必須全部發放到位。本次專項檢查,人社部門將對存在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及時立案,依法調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佈。

三、企業不發高温補貼怎麼辦?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温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3、因高温補貼引發糾紛的舉證責任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情況以及高温補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記錄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情況及高温補貼發放情況,並至少保存二年。

4、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政府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研究確定或調整。

首先它要求勞動者從事的是露天工作,其次如果用人單位無法將工作環境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滿足以上兩點之一的,就可以領取高温補貼。目前江蘇省的高温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發放時間從6-9月,有了高温補貼,勞動者的勞動積極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障。

標籤:發放 補貼 江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