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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高温津貼發放時間段是什麼時候?

江蘇高温津貼發放時間段是什麼時候?

步入六月份以來,江蘇的氣温逐漸的上升,今年江蘇高温津貼的發放時間段是什麼時候,成為眾多的上班族尤其是户外工作者關心的問題。各地的發放時間段主要是根據氣温的高低和高氣温持續的時間段不同各地有所不同。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什麼是高温津貼

高温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

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江蘇省高温津貼管理辦法對高温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等做了具體規定。

二、高温津貼發放時間段

根據公開報道梳理,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均已明確制定了高温津貼標準。從高温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例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為6到8月,海南省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為4到10月。在津貼標準方面,各省份標準不同。近期,一些省份還對高温津貼作出了上調。例如江蘇將高温津貼標準從每月200元漲至300元,每年支付時間為4個月。

江蘇高温津貼則與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掛鈎。根據江蘇省人力社保局公佈的通知,2018年該市職工的防暑降温費標準為168元每月,較上一年上調了10元,高温津貼標準為31元每天,比上一年上調了2元。

河北去年調整了高温津貼標準。依照規定,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小時由1.5元調整為2元。

近年來,高温津貼被扣發或替代的現象備受關注。為避免高温津貼成為“紙上清涼”,多地也出台具體措施,保障其被髮放到每一個高温作業勞動者手中。

山東、廣東等地相繼出台各自的高温勞動保護辦法,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具體情形和主體責任予以明確細化並加大懲處力度。此外,多地明確,綠豆湯等解暑飲料不能衝抵高温津貼。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用人單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貼,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或投訴,由具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責令改正。用人單位如果拒絕整改,可按拖欠工資相關條款進行處罰。

江蘇省高温津貼的發放工作也在逐漸展開,人社局將監督相關企業的高温津貼的實際發放。

即將進入6月,我國多地將迎來高温期。高温補貼是國家規定的員工福利,為了保障員工在惡劣氣温下工作的補貼,尤其體現了企業的人文關懷。江蘇省高温津貼發放時間段一般為7-9,三個月。政府尤其應該對建築工人、環衞等職位員工的補貼到位工作更加關注。如果企業拒絕發放,職工如何維權可諮詢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