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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温補貼月份為多久,其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高温補貼是對高温下勞動者實施的一種保障制度,可見,國家對勞動者的關注。由於各個地區高温的月份不同,所以,具體的發放時長也是不同的。很多福州的朋友們想要了解自己所在城市的補貼時間,接下來,小編為大家進行介紹,福州高温補貼月份為多久?

福州高温補貼月份為多久,其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一、福州高温補貼月份為多久?

福州高温補貼發放時間: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一共5個月。

二、福州高温補貼標準

(一)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統稱高温作業),應當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二)用人單位在職職工高温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為: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用人單位的高温津貼標準納入工資總額,但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三)從事高温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温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温津貼:

1、因事假、曠工未提供勞動的;

2、在醫療期、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未提供勞動的;

3、勞動者其他個人原因未出勤從事高温作業的情形。

(四)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應當按其當月從事高温作業的天數以及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折算發放高温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按從事高温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温津貼。

(五)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温作業人員發放全額高温津貼。

(六)防暑降温工作季節性強,用人單位應合理安排職工夏季工作,適當調整高温、露天作業人員的勞動強度和作息時間,避開高温時段,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職工身體健康。

我國大部分省市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以及發放時間是不同的,高温持續時間越長,累計補貼的數額就越多,而福州高温補貼月份發放時間一共包含5個月,可見,高温的天氣是比較長的。另外需要清楚的是,對於高温補貼標準與工資是不一樣的,而且不能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

標籤:補貼 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