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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高温補貼是怎麼規定的

公民的健康權有的時候也不見得在於員工本人的,就像是夏天員工對於公司安排的工作肯定不能夠不聽從,但是夏季的極端天氣我們就算是出門買個東西都會覺得非常不適,所以對那些夏季也需要長期在外工作的這部分勞動者的艱辛每個人都是深有體會的。因此勞動者本人對於高温補貼必須要做到心中有數,下面要了解的是,雲南省高温補貼是怎麼規定的?

雲南省高温補貼是怎麼規定的

一、雲南省高温補貼是怎麼規定的

雲南高温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室內工作場所温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氣温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佈的為準。

發放津貼: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不能算津貼

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防暑物資並不屬於高温津貼。高温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另外,按照《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並應保存高温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情況以及高温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二、企業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可依法維權

1、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補貼,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温補貼而減發給職工的工資。

2、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3、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省政府授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消費物價指數等因素研究確定或調整。

綜上所述,雲南省高温補貼規定每月按照45元到60元的這兩個不同的層次來發放。而且有些特別單純的員工在夏季公司給發放的各種福利,包括每天可能都會適當的給員工預備綠豆湯,發放一些防暑降温的藥品等這些行為,員工都會從心裏面覺得特別的感激,實際上最關鍵的高温補貼根本就不能用這些物品代替。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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