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高温補貼

河南省鄭州市高温補貼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不停變換。最值得人們關注的季節還是夏季了。因為夏季的温度一般都挺高的。而不同的地區,所呈現的高温也大不相同。説到“高温”這個詞語,人們一般會先關注“高温補貼”。下面,小編以“河南省鄭州市高温補貼標準”為例,來講講高温那些事兒吧。

河南省鄭州市高温補貼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河南省鄭州市高温補貼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河南省高温補貼標準是按日發放的,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貼。各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二、清涼消暑的飲料能不能抵扣高温補貼?

按照規定,高温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貼。

注意:根據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温補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温補貼。

此外,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温的標準,則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部門發佈的為準。

三、高温補貼相關政策有哪些?

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個工作日10元。按日計算,按月發放。

未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的用人單位,責令其按時足額發放;逾期不整改的,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並限期將高温津貼發放到位;對於情節嚴重的案件給予公開曝光。

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40℃以上, 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37℃以上40℃以下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35℃以上37℃以下用人單位應當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 。

綜上所述,以鄭州市為例,從事室外作業的工人,當温度高於規定的值時,單位應向員工發放高温補貼和清涼飲品,而且,飲品不能抵扣補貼。相關工作人員應該多瞭解河南省鄭州市高温補貼標準是怎麼規定的,並及時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