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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承包方債權優先權有什麼

建築工程承包方債權優先權即優先受償權,就是指非擔保物權之優先受償權,是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於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財產擔保的債權人是優先債權人,破產費用中法院和管理人是優先債權人,企業職工是優先債權人,代表國家的財政部門是優先債權人,共益債務債權人是優先債權人,其他的債權人是普通債權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建築工程承包方債權優先權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