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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建築公司承包工程?

一、如何在建築公司承包工程?

如何在建築公司承包工程?

1、從建築公司承包工程就是分包單位,也就是二包,建築公司是總承包。

2、如果不想做轉包的話,那麼可以自己去和開發商談,然後再找個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藉資質給自己,付給建築施工單位管理費和一兩個技術員的工資就可以。還有就是需要繳納施工單位在項目上的建安税及企業所得税。

3、其實最好的方法,建議自己去成立個勞務公司,然後用公司的名義和建築施工單位接工程,那麼可以接到的價格更高,施工單位也願意,那樣更有保障。而且目前建築行業逐漸向公司化靠攏,農民工工資問題也是很大門檻,這給做勞務分包是很不錯的,可以給施工單位解決農民工問題。

二、建築公司的合同無效有什麼後果?

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根據規定,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之一是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但由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結果的特殊性,往往是承包方已經通過施工建設使得建築材料已經形成在建工程或者甚至是竣工的建築工程了。因此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情況下,返還財產不太可能性,因此司法解釋制定了相對靈活的解決方案:

(一)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這裏要充分注意,只是“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而非“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也就是説支付的工程款不一定是實現約定的那個金額,也沒有以工程定額為標準,通過鑑定確定建設工程價值的補償原則。在這裏,司法解釋制定者是採用“折價補償”的方式處理無效合同的。

(二)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如果建設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但是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法院應予支持。

(三)不予支付工程款

如果建設工程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四)發包人按照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建築公司承包工程可以採用投標的方式,建築公司的合同無效有兩種處理意見,一種是返還財產,一種是恢復原狀。但是由於施工合同具有特殊性,返還財產的可能性不大,因此會採取恢復原狀的方式,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由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標籤:承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