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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承包財務如何做帳的?

建築工程承包財務如何做帳的?

一、建築工程承包財務如何做帳的?

1、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

2、施工企業按合同規定與建設單位結算工程價款,應向建設單位報送“工程價款結算賬單”也叫“中期支付申請單”等。

3、當建設單位支付工程價款時,施工企業會計處理: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注:收取工程款不應確認會計收入

建築業會計和工業會計有所不同,它是按工程項目來核算的,一項工程一個核算賬户。科目有工程施工;工程結算,工程完工後才結轉成本的,其它和工業會計沒有好大的差別。

工程施工過程所發生的直接成本費用通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該科目根據施工項目確定成本核算對象,進行輔助核算,按照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二、建築工程承擔的方式有哪些?

1、總承包

一個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或其中某個階段(例如施工階段)的全部工作,由一個承包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這個承包單位可以將若干專業性工作交給不同的專業承包單位去完成,並統一協調和監督它們的工作。在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僅同這個承包單位發生直接關係,而不同各專業承包單位發生直接關係。這樣的承包方式叫做總承包。承擔這種任務的單位叫做總承包單位,或簡稱總包,通常有諮詢設計機構,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設計施工一體化的大建築公司等。我國的工程總承包公司就是總包單位的一種組織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簡稱分包,是相對總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與建設單位發生直接關係,而是從總承包單位分包某一分項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鋼筋等)或某種專業工程(例如鋼結構製作和安裝、衞生設備安裝、電梯安裝等),在現場上由總包統籌安排其活動,並對總包負責。

分包單位通常為專業工程公司,例如工業爐窯公司、設備安裝公司、裝飾工程公司等。國際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由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一種是由總包單位自行選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

3、獨立承包

獨立承包是指承包單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務,而不實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僅適用於規模較小、技術要求比較簡單的工程以及修繕工程。

4、聯合承包

聯合承包是相對於獨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兩個以上承包單位組成聯合體承包一項工程任務,由參加聯合的各單位推定代表統一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共同對建設單位負責,並協調它們之間的關係。但參加聯合的各單位仍是各自獨立經營的企業,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項目上,根據預先達成的協議,承擔各自的義務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資金數額、工人和管理人員的派遣、機械設備和臨時設施的費用分攤、利潤的分享以及風險的分擔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建築工程承包之後就會涉及到相應的成本,以及還有工程的結算款,賬務在做賬時就會根據不同的發生額來錄入不同的科目,只要能算出企業的利潤,而且做賬也清楚明瞭,這樣才能保障到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