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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過户後賣

房屋遺產繼承過户後賣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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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房屋過户後,房屋遺產繼承買賣交税嗎

繼承的房產出售時需要承擔的税費和普通買賣而來的房產需要承擔的税種一樣,我們國家還沒有開徵遺產税,但繼承或受贈而來的房屋在出售時,個人所得税只能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一、買方:契税
1、首次購房90平米以下:總價*1%,

2、首次購房90-144平米(套內120):總價*1.5%
3、144平米(套內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總價*3%、
4、商業房或公司產權:總價*3%
5、2014年5月起,取消農業户口首購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二、賣方:營業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總價*5.6%
144平米(套內120)以下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税,滿2年的免徵。
144平米(套內120)以上購買不足2年的,全額徵收營業税,滿2年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三、賣方:個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總價*1%或(總價-成本)*20%
受贈或繼承所得按(總價-原購置成本)*20%徵收
購買滿5年且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