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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遺產繼承過户

父母房屋遺產繼承過户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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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屋遺產繼承過户費怎麼算?

辦理房產繼承過户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產過户的税費:
1、房產繼承權公證費用
房產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 元。
2、房產價值評估費用
父母房屋遺產繼承過户費怎麼算可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房產價格總額(萬元) 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產繼承過户税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税組成。
4、房產繼承過户契税
法定繼承人繼承房產,免契税,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