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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八百二十六條的內容是什麼?

一、 民法典八百二十六條的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八百二十六條的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百二十六條內容是: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託運人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目前,貨物運輸是現代運輸主要方式之一,也是構成陸上貨物運輸的兩個基本運輸方式之一。它在整個運輸領域中佔有重要的地位,併發揮着愈來愈重要的作用。貨物運輸由於受氣候和自然條件影響較小,且運輸能力及單車裝載量大大,在運輸的經常性和低成本性佔據了優勢,再加上有多種類型的車輛,使它幾乎能承運任何商品,幾乎可以不受重量和容積的限制,而這些都是公路和航空運輸方式所不能比擬的。

二、貨物運輸的注意事項

1、裝運危險品應有固定的車輛和專業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工,駕駛證、押運證、準運證等要齊全;行駛中要按照指定的路線,不得在繁華鬧市中行駛、停靠。

2、要做好危險品裝運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檢測,防止痛車投入營運。保證車輛狀況符合安全要求,尤其是安全防護裝置必須保持良好性能,做到有遮陽、防雨、防散失設備或用具,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車上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宇樣的旗號。

3、運輸過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車輛,再裝其他危化品前,必須徹底清掃洗刷乾淨。清洗時要在安全的地方,嚴禁明火,使用安全洗刷工具,殘渣殘液和廢水不得隨意排放,要安全妥善處理。

4、裝運貨物前應嚴格檢查,特別是要檢查各種容器的腐蝕情況,各種卸壓閥、緊急切斷裝置、遮陽物及消靜電等裝置是否失靈、損壞。對包裝不牢、破損或品名標籤、標誌不明顯的易燃、易爆、劇毒危化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及沒有瓶帽的氣體鋼瓶等,不得裝運。

5、裝卸場地必須平坦暢通,夜間裝車條件要好;嚴禁野蠻裝卸。裝卸危化品貨物時車輛發動機應滅火。裝卸工人應注意防護和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輕裝輕卸,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吊裝設備必須牢靠,防止拖拉、滾翻、震動、摔倒、重壓、摩擦。

對於貨物運輸的具體情況,應當基於雙方協商達成的一致意見來進行合法的認定,特別是對於不同的貨物由於其運輸時所需要注意的情況不同,那麼所需要認定的情況也是不同的,但必須在辦理了合法的審批和檢驗手續時才可以運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