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事業編制嗎?
一、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是事業編制嗎?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屬於招聘性質,籤聘用合同,但是沒有事業編制,由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待遇和薪屬酬。
事業單位有編制的職工,現行途徑只有一個,即參加由國家和各省舉辦的事業單位考試,考試合格並被事業單位錄用的,具有事業編制。
二、是否事業在編人員可以看以下幾個特徵:
1、看合同,應該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如果是勞動合同則顯然不是。
2、看工資,是否採用事業工資結構,事業人員一般分為管理類和專業技術類。
3、看保險,事業人員有不參加養老保險的,也有參加養老保險,但是一般參加事業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有區別。
4、看編制部門是否將你入編。
5、看招錄部門(人社局、人事局)的入職登記表是否將你作為事業單位人員登記。
三、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期限是多長?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
(一)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二)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業單位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30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5、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事業單位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和事業編制是不一樣的,只有經招考,錄入編制部門,登記到事業單位人員名單才屬於事業編制人員,聘用合同有期限,一般最少是3年,初次入職合同簽了3年以上的,試用期是12個月,到期後單位可續簽,也可選擇不再續簽,即解除合同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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