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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怎麼寫?

一、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表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於 年 月 日同公司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現因(單位原因: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某款。個人原因:本人身體情況不適應此工作或是要照顧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

請公司接到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後,於 年 月 日前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 年 月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請公司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年 月 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申請人:

年 月 日

二、職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1、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

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於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甚至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刻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於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對於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職工想離職的,應該提前做準備,向單位提交一份解除勞動合同申請書。如實闡釋解除事由、要求單位結清的工資數額等。單位人事部門拿到申請書,經過和職工溝通後,協商解除勞動關係的,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之後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利益的,此時無論是解除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是與勞動者的權益有關的,就需要嚴格的遵循法定的原則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