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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月合同到期怎麼解決?

一、退休月合同到期怎麼解決?

退休月合同到期怎麼解決?

現在如果合同到期補償一個月的,一般是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不再續約”即按勞動法規定提前30天通知,並不是提前解除,而是到期終止。如果滿十年,離正式退休年齡不足十年,可以提出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依據法律規定,員工到法定退休年齡但合同未到期應自然終止勞動關係,且該情形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二、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如何計算?

企業職工退休養老金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户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組成。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 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户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户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户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

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綜上所述,退休合同快要到期的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進行提前通知,且事業單位退休工資計算方法都是一樣的,無論是在什麼樣的企業單位,當退休工資結算時,都可以按照上述的方法進行計算,如果出現單位剋扣情況,可直接提出質疑甚至訴訟。

標籤:合同 到期 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