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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退休員工合同到期怎麼辦

多數情況下,要是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話,則雙方往往會協商之後再續簽勞動合同的。但是有些時候我們發現員工合同到期,同時該員工也差不多接近退休的年齡了,這樣的情況下應該怎麼處理才好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接近退休員工合同到期怎麼辦

一、接近退休員工合同到期怎麼辦

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應當首先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中再約定試用期,並不是只籤試用期協議,再根據職工後決定期的表現如何然後決定是否簽定勞動合同。根據勞辦發[1996]131號文規定: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如果勞動者已接近退休年齡,雙方仍可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但合同期限不應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2、勞動者如果在合同期滿時,己接近《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0週歲),雙方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但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在終止勞動合同後按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享受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屆滿後仍未就業,符合社會救濟條件的,可以按規定領取社會救濟金,達到退休年齡時再辦理退休手續。

符合《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第(三)款規定的,辦理退休手續;如果不是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同按照《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辦理退職手續。

二、如何續簽勞動合同

續簽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滿後企業與員工不終止勞動關係,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履行原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行為。續簽勞動合同和訂立勞動合同一樣,應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具體應注意如下事項:

1、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同意續延勞動關係的,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依法續簽勞動合同。

2、員工若患有職業病或其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規定的傷殘等級,要求續簽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合同。

3、員工若在企業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在續簽勞動合同時,其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企業應與其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期滿後,企業不想續簽合同,但未能與員工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企業應當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

5、企業與員工續簽勞動合同,無論期限多少,都不得約定試用期。

為了更好的保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中規定,對於那部分快要退休的員工,如果發現員工合同到期的話,則此時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也是需要繼續續簽勞動合同的,但此時續簽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就不能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了。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議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