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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離婚時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夫妻在離婚的時候,不僅會因為共同財產分割、共同債務承擔產生爭議,還會在未成年子女撫養權問題上出現糾紛。而這種情況下就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那麼在訴訟離婚時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比較好呢?本站小編馬上在下文中為你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一、離婚時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

律師建議:鑑於上述法律規定,離婚的當事人,如果想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最好做到如下幾點:

1、離婚前多照顧孩子,增加與孩子的感情;

2、如果雙方已經分居,最好爭取與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雙方都忙於工作,最好讓自己的父母幫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習慣的,要及時改正;

5、自己沒有工作的,要積極進去,尋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離婚時對孩子撫養權有爭議怎麼辦

根據《婚姻法》第29條、第30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問題的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的處理辦法如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①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子女的意見。

5)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這就需要當事人實際提供有利的證據,若可以證明自己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更有利或者對方的撫養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話,那麼法官最後將撫養權判給他的可能性就會大很多。若在這方面需要幫助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

標籤:撫養權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