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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物權不變動的原因是什麼,什麼情況下合同生效物權不變動

一、合同生效物權不變動的情況是什麼

合同生效物權不變動的原因是什麼?什麼情況下合同生效物權不變動?

不動產是登記生效主義,所以合同生效不代表物權就有變動,所以合同生效以後要對不動產進行過户登記才算是完成交付。

二、不動產物權變動情形

中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提示:房屋買賣、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取得和不動產的抵押必須登記,登記生效。

(1)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2)物權變動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而是以登記為對抗要件

①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②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③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宅基地使用權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

(3)物權變動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事後處分時仍要登記

①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或者人民政府的徵收決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②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

③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和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提示:上述三種情形的物權變動雖不以登記為要件,但獲得權利的主體在處分該物權時,仍應當依法辦理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合同生效物權不變動的情況是什麼小編已經解答了。對於不動產物權變動這一情況,不是合同生效就能決定的,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如果需要作出變更必須要進行登記,只有登記才具有變更的法律效力。小編還為大家列舉了不動產物權變動情形,大家也可以瞭解一下。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內蒙古律師。